公共設施管理所業務簡介
業務範圍
一、市場管理
二、公園管理
三、路燈管理
四、停車場管理
五、其他交辦事項
所長:鄭美雲 聯絡電話:559348
綜理公共設施管理所業務,及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業務類別
承辦人
聯絡電話
一、辦理市場、停車場、公園及路燈等鎮有公共設施之規劃、設計(招決標)及施工。
二、巿場拆除重建,統包工程。
三、巿場歷史建築,規劃設計及施工。
四、公園及路燈業務之規劃及發包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59348
一、監督維護市場公共安全及秩序、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維護。
二、攤(鋪)位使用費之催繳。
三、市場及其周圍違規攤販之違規舉發。
四、公園及路燈之管理維護業務:決標後案件(路燈之維修通報、遷移、增設、認養)。
黃婷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