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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管理所業務簡介

業務範圍

一、市場管理

二、公園管理

三、路燈管理

四、停車場管理

五、其他交辦事項

 

所長:鄭美雲       聯絡電話:559348

綜理公共設施管理所業務,及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業務類別

承辦人

聯絡電話

一、辦理市場、停車場、公園及路燈等鎮有公共設施之規劃、設計(招決標)及施工。

二、巿場拆除重建,統包工程。

三、巿場歷史建築,規劃設計及施工

四、公園及路燈業務之規劃及發包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陳欣怡 

559348

一、監督維護市場公共安全及秩序、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維護。

二、攤(鋪)位使用費之催繳。

三、市場及其周圍違規攤販之違規舉發。

四、公園及路燈之管理維護業務:決標後案件(路燈之維修通報、遷移、增設、認養)。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黃婷郁

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