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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須知

  • 發布單位: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苑裡鎮立幼兒園 家長須知


1.幼兒每天入園時間:7:30~8:30


2.幼兒每天離園時間:


◎半日班:上午11:30放學,由家長接回。為顧及行車安全,請家長將車輛停在活動中心附近,至二樓親自接送幼兒。


◎全日班:下午3:40分至4:00為整理活動,幼兒準備放學,接送原則與半日班相同。


◎課後留園班:請家長至月亮班,告知老師後接回幼兒。


3.請您準時接送幼兒上、下學,時間不宜太早或太晚,以免影響正常學習活動。


4.如委託他人來園接回幼兒,請事先當面或來電告訴我們,以確保幼兒安全。


5.幼兒健康注意事項:


※若您發現幼兒有發燒、嘔吐、下痢、感冒、喉嚨痛、腸病毒、水痘、腮腺炎等疾病,請您讓幼兒在家休息,完全康復後再回學校。


※幼兒在園所若有突發狀況如:發燒或身體不適,我們會通知您帶回看病或休息。


※幼兒如需服藥,請事先填寫『用藥委託書』,以方便老師掌握有關服藥注意事項,確保幼兒服藥安全。


6.請每天查閱孩的書包,撥空陪同完成聯絡簿或學習單後簽名,並讓孩子於隔天交給老師。


7.借閱回家的繪本,請家長們與孩子們共讀,享受親子時光,並於下週還回園所。


8.請於每週二、五為孩子們穿著運動服,其它時段穿著便服。


9.請您每日為孩子測量並紀錄晨溫,以瞭解幼兒當日健康情形。


10.為落實生活教育,幼兒自理能力訓練,請家長協助指導孩子的穿脫衣物、如廁訓練、用餐禮儀等。(請勿代勞,避免剝奪孩子學習的機會)


11.孩子若因病請假或因事請假,請您口頭、書面(聯絡簿)或電話方式通知本園。


12.請勿讓幼兒帶零用錢、玩具(除了分享日或課程需要之外)或貴重物品到園裡,若幼兒將園裡的玩具或其他幼兒之物品帶回家,請輔導其歸還。


13.本園聯絡電話:744224.  傳真:743462


14.班上若有任何活動、通知或行事作息預告,老師都會用書面或電話傳達給您,請家長配合協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