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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日間照顧及住宿補助申請

  • 發布單位: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課室:社會課


類別: 身心障礙日間照顧及住宿補助申請


申辦項目名稱: 身心障礙日間照顧及住宿補助申請


受理時間:上午8時-12時、下午13時-17時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於本鎮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無申領其他相關生活補助


(二)入住與苗栗縣政府簽約之照顧機構


二、應備文件:


(一)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及非同戶子女、父母個人戶籍謄本,如已往生者提供除戶謄本


(二)申請人印章。


(三)申請人身分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四)入住證明。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勞退證明、榮民就養金、退撫金、學生證、入監證明…


等)。


三、補助標準:


※依戶內審核人口收入及申請人身障類別及等級核發補助至機構。


※申辦流程:備齊相關資料向公所社會課申請→公所收件初審→縣府複審核發補助。


附件: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