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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業經本會以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公評字第1052260186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單位: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主旨:「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業經本會以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公評字第1052260186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5年4月25日公評字第1052260186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