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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每人發放500元」自治條例通過!

  • 發布單位: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眾所矚目發放每人500元社會福利金自治條例,於今(9)日經代表會審議通過,凡於發放前一年度10月31日(基準日)設籍本鎮連續滿6個月之鎮民不分年齡大小均符合領取資格。


本項福利政策係杜鎮長競選連任重要政見之一,杜鎮長連任就職僅3個多月即著手完成自治條例,為日後發放工作完備程序,亦冀望藉由推動此一新福利政策,促使本鎮人口數一舉突破5萬人關卡。


本項福利金之發放方式,將由公所規劃專人下鄉到各里進行發放,同戶籍之家屬只要攜帶本人身分證及戶口名簿(需均為正本)亦可代為領取,以體恤鄉親,避免舟車勞頓;另為方便上班族,本所亦安排「假日領取服務」,屆時相關發放期程及地點,本所將縝密規劃後再另行通知鄉親知悉。


鎮長杜文卿表示:苑裡鎮公所服務團隊將秉持「服務第一、鎮民優先」的核心價值與理念,一步一腳印,繼續為更美好的新苑景齊心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