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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慰問金

  • 發布單位: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課室:社會課


類別:社會救助


申辦項目名稱:身故慰問金


受理時間:上午8-12時、下午13-17時


應備證件:


申辦條件現設籍本鎮連續滿六個月以上之鎮民死亡者,於身故時起六個月內提出,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一、除戶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二、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


三、低收入戶證明書1份(無則免)


四、印章


申辦流程:備齊上述資料,向本所各里里幹事申請並由里幹事填具申請書,送本所社會課,審核通過發給身故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