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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救助

  • 發布單位: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課室:社會課


類別:社會救助


申辦項目名稱:急難救助


受理時間:上午8-12時、下午13-17時


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一、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二、診斷證明書、醫療費收據或繳費通知書。


三、其他證明文件。


四、需轉介縣府急難救助申請,請備印章。


申辦流程:備齊上述資料,向本所各里里幹事申請並由里幹事填具申請書,送本所社會課,審核通過發給急難救助金,並協助轉介苗栗縣政府申請急難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