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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生活津貼

  • 發布單位: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課室:社會課


類別:低收


申辦項目名稱:低收入戶生活津貼


受理時間:上午8時-12時、下午13時-17時


應備證件:


一、全戶戶籍謄本:包括本人、父母(公婆)、配偶、所有子女(含未監護)謄本。


二、郵局存簿封面及一年內頁明細:包括本人、父母(公婆)、配偶、所有子女(含未監護)若舊存摺遺失請向郵局申請明細。


三、申請人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高中職以上)。


五、其他:如外籍配偶居留證、身障手冊影本、在監證明、離婚協議書、失蹤證明... 等。   


申辦流程:備齊相關資料向公所社會課申請→公所初審→縣府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