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自由時報本(112)年10月10日報載,苑裡鎮公所加班費延遲發放事件,苑裡鎮公所說明如下:
苑裡鎮公所表示,鎮長知悉本案後,立即命所屬課室積極處理,已於本(112)年10月4日完成支付當事人加班費。
苑裡鎮公所進一步說明,本案起因為加班費計算問題。近年來,台灣勞動法規愈臻完善,惟基層公務機關人事進用同時適用5套以上法令,鎮公所同仁或因不熟悉法令,忙中疏漏,導致延遲。對於未能及時與當事人保持暢通聯繫和說明,且影響到當事人的權益與心情,鎮公所深表歉意及遺憾。鎮公所將儘速安排承辦人員勞動法制教育課程,增加同仁應處能力。
苑裡鎮公所也強調,已召開時間釐清會議,並將專案檢討,研議改善措施、懲處或懲戒相關人員,加強人事行政管考和溝通合作,避免日後再次發生相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