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為推動北部九縣市文化生活圈區域內生活美學運動,鼓勵社區或民間組織於本館戀戀山海廊帶場域內,運用在地特色及社會資源,深化地方關係網絡,共同形塑文化場域,持續發展村落文化生活美學多元樣態,特訂定徵件簡章。
補助對象:北部九縣市(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及連江縣)文化生活圈內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政黨除外)。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25日(四)止。
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於受理申請期限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辦理線上申請(https://grants.moc.gov.tw/Web/),上傳經費補助申請表、事前揭露表,並上傳計畫書、立(備)案證書影本。缺件、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詳情請參閱附件徵件簡章及申請表,歡迎踴躍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