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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蓆、草帽

  • 發布單位: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草帽苑裡蓆的起源很早,相傳清雍正五年( 西元1727年) 在苑裡的平埔族原住民婦女:蒲氏魯禮和娜斯烏茂兩人,取大安溪下游沼澤地區野生之三角藺草,曬乾壓平,編成草蓆、手褲等用具。可說是藺草編織用物最早的開 始。

到了清乾隆三十年(西元 1765 年),雙寮社有一位名叫加路加曼的婦女,精益求精,將三角藺草草莖析成細條,編出更精緻、更美麗的草蓆。為了掌握草源,將野生三角的藺草苗、用分根法移植 到水田中,社裡的婦女紛紛接受她的傳授,一時從事栽植藺草的水田激增,當時入墾的漢人,稱這種蓆為(蕃仔蓆)。同時,漢人看到原住民草編的用具,經久耐用,也開始模仿,在編織方法上,加以變化編上一些美麗的花紋或圖案叫作加紋蓆,北京人稱之為龍鬚蓆的苑裡草蓆。

苑裡草帽的創始時間比草蓆晚,有關草帽的由來,民間有兩種說法:(苑裡誌記載)

第一種說法:

日本統治臺灣初期(公元 1896 年)、當時日本總督苑裡辦物署長( 淺野元齡),有一天率部屬出巡,看到鄉民編織的草蓆精緻美麗,非常喜愛、一時興起,隨手將頭上所戴的小禮帽取下,詢問正在編織婦女、是否能仿編。當時即引 起一為住在西勢庄的中年婦女---洪鴦女士興趣決定試編,經過幾次修改,終於經他靈巧的雙手,以藺草編織成第一頂苑裡藺草草帽。

第二種說法:

主角也是洪鴦女士。傳說他編織草蓆的手藝非常精巧,在地方上頗富名聲。他之所以創編草帽是在他四十五歲那年公元 1897年、由於他年幼的兒子頭上生瘡化膿,又髒又臭、常遭蒼蠅叮咬無法忍受,洪鴦女士為了保護幼子的爛頭不受蒼蠅的騷擾及太陽的曝曬,絞盡腦汁、利用藺草仿製洋人的呢帽、歷經多次的修改終於編出了臺灣第一頂藺草帽 。

日治時代,苑裡草帽輸往日本及經由日本轉運外銷,於一九三六年外銷興盛時、年銷一千六百多萬頂草帽,佔臺灣五大特產的第三位,僅次於糖和米,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台海局勢緊張,帽蓆無法運出,帽蓆業曾經一落千丈。

臺灣光復以後,是苑裡帽、蓆的另一個黃金曬藺草
時代,主要外銷市場為中國大陸及日本,當時由於外銷價格高,工資亦高,編織每日所得高出男人甚多,所以流傳著不重生男重生女的歌謠,歌詞如下:

『 苑裡婦、一何工,不事桑蠶廢女工 。
十指纖纖日作苦,得資藉以奉翁姑 。
食不知味夢不酣,人重生女不生男 。
生男管向浮樑去,生女朝朝奉旨甘 。
今日不完明日織,明日不完織之夕 。
君不見千條萬縷起花紋織成費盡每人心 。』

後來中國時局吃緊,民國四十四年以後帽蓆業漸漸衰頹,苗栗縣婦聯會理事鄒靖極力爭取全省各中學裡的童子軍、一律採用國產的草帽,使帽蓆業又一度興盛,然而後來數家帽蓆公司因官司影響,經營狀況大受打擊,加上新式工業興起,帽蓆業漸漸衰微,近年有賴一些熱心人士推廣,重現一線生機,但已難重現往日盛況了。